02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三十四章(第4页)

他出去还没有一秒钟,沈亦清就生怕他听不见一样大声道:“我感觉这陈主任就是个流氓。”

沈曜也不爽很久了,深以为然道:“他这方面口碑特别差。”

沈亦清:“那医院还让他当主任。”

沈曜无奈道:“没办法,他医术好,经他手治的病人好得快,尤其外伤,我这种骨折正常要卧床三个月,到他手里,如果他高兴的话,可能我一周就能下床。”

沈亦清皱眉:“怎么可能……他是魔物?”

魔物这两个字仿佛触动了沈曜某根敏感的神经,他秀气的眉毛一挑,话里有话道:“嗯,这年头,是魔物其实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除非是极度危险的种族,否则我们又不会怎么样,顶多就是要求补办魔物证。”

沈亦清沉默片刻,没接沈曜的话茬儿,只问:“陈主任是什么魔物?”

沈曜心不在焉:“独角兽,这个种族其实都挺好色。”

和大多数传说中圣洁美好的形象不同,独角兽其实是一种极度好色的魔物,而且他们不只好同类的色,连其它种族的魔物和人类都不放过且大多男女通吃。

独角兽额前的角十分神奇,不仅有加速外伤恢复的功效,还能催情,不过这些不算什么,上个世纪猎魔人与魔物界中流传着一种说法,说将独角兽前额的角切下来碾碎整根服用可以令人不老不死。这个说法令独角兽一度遭到毁灭性打击,族群数量锐减,虽然被切角的独角兽不会死亡,而且角可以以极度缓慢的速度再生,但在被捕猎的过程中伤亡在所难免。至于吃了角是否真的能不老不死,一直没人给出过确切的证据,毕竟会不会变老不是短时间内能看出来的。后来为了保护野生独角兽,Z国将独角兽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魔物,捕猎独角兽成为重罪,滥杀滥捕现象才得以控制。

沈亦清貌似惊奇地笑了:“独角兽原来是这样的吗?真是想不到。”

沈曜默默盯了他片刻,忽然语气凶恶道:“沈亦清!”

沈亦清吓得一哆嗦。

沈曜开门见山地问:“你究竟是不是人?”

“当然是。”沈亦清一阵腿软,忙半跪在沈曜的轮椅前以作掩饰,手指轻轻拂过沈曜打石膏的小腿,眼神无辜得像只被抛弃的小奶狗,“为什么这么问?”

“刚才有一只魔物变形成我同事的样子,抱我,还叫我宝宝。”沈曜说着,突然伸手捏住沈亦清的两边脸一抻,又一松手,沈亦清的脸蛋咻地弹了回去,沈曜又用手指头在沈亦清脸上戳了几下,仍然一切正常。

沈亦清乖乖地半跪在地上任他搓揉。

身体弹性、软度正常,可以排除石像鬼,回复性好,不是一戳一个坑,可以排除泥浆怪,沈曜回忆着教科书上那些可以变形的魔物,又双手按住沈亦清两边脸蛋,用力往中间一挤。

沈亦清英俊地撅着嘴,眼神幽怨。

热门小说推荐
冬雪兆丰年

冬雪兆丰年

做了十年主妇的祁冬雪离婚了。离婚后的她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想着如何改变自己的命运,主宰自己的人生。她在父母的陪伴下,从人生的低谷,开始了自己新的人生篇章…......

我有一颗大帝妖丹

我有一颗大帝妖丹

我有一颗大帝妖丹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玄幻魔法小说,我有一颗大帝妖丹-沙雕天使-小说旗免费提供我有一颗大帝妖丹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狼群行动

狼群行动

一只狼再强大,也是脆弱的,而一群狼,可以撕碎一切。为了仇恨,为了龙国的安宁,他重新拿起了枪,就像一匹孤狼,再次返回了狼群。......

DC新氪星

DC新氪星

穿越到氪星的骇尔,终于在氪星毁灭前离开氪星,但很不幸,被自己的养父乔-艾尔放逐在深空之中。茫茫不见生命,冰冷而孤寂,黑暗长存的深空,即使如此,还是我赢了,乔-艾尔。我会寻找到你,找到你那人间之神的儿子,我那愚蠢的弟弟,那身上藏有氪星一切的生命法典。我将重建氪星,史无前列,诸天万界最强大的氪星。《骇尔穿梭万界建立新氪星》Q群:282672918...

失忆后认错老公

失忆后认错老公

车祸失忆后,商景盯着手机里唯一的联系人“老公”陷入沉思。 根据备忘录回忆,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舔狗,和男神隐婚后每天做饭擦地,打零工补贴家用,还被男神嫌弃做饭难吃。 而男神在外面绯闻无数,对他冷淡至极。 商景:这舔狗老子不干了! 直到他拿到医院账单,再查了查余额,不得不掏出手机—— “老公(●′ω`●),我在医院,快来接我。” 呵,离婚之前,他不得让对方当牛做马加倍奉还! 影帝贺绛拍戏途中突然收到一张在医院的自拍。 对方叫他老公,让他来接。 又在玩什么把戏? 他看着那张多年不见的脸,回复:“好。” 失忆后的商景,颐指气使,作天作地,一雪舔狗之耻。 贺绛照单全收,越来越像模范丈夫。 商景心里冷笑,着手安排离婚分财产。 直到他收到一条陌生短信—— “可以把手机还给我吗?” 原来车祸中,他拿错了追星族的手机,对方是贺绛的脑残粉,备忘录全是个人YY。 商景尴尬得连夜扛着火车站跑路,这辈子不想再见到贺绛! 贺绛莞尔:“送上门了还想跑?” 没门。...

国民法医

国民法医

尸体:请问你礼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