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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一宵说不出话,光是看到他的字就觉得呼吸不畅。
贝拉收起文件夹,得意地歪了歪头,“我拿个画框裱起来,气死克洛伊。”
贝拉·琼斯的傲气和大小姐做派都事出有因,和宁一宵这种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人不同,她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娇女。
父亲斯蒂芬·琼斯是商业巨擘,持股公司数之不尽,商业帝国覆盖全球,目前还在进行科技领域的版图扩张,也是宁一宵公司的股东之一。
她的母亲则是著名服装设计师,同时任著名时尚杂志的总编,提拔了无数行业新星,其中就包括贝拉的前女友目前纽约炙手可热的摄影师克洛伊·陈。
贝拉是琼斯家的小女儿,继承了母亲刁钻的时尚口味,对接管公司没兴趣,前面还有四个兄姐,也几乎轮不着,所以也承袭母亲衣钵,成为了一名设计师,创立了自己的同名品牌。
在为个人品牌第一批产品进行拍摄宣传的时候,遇到了同为新人的克洛伊,从此便开展了地下情。
因为出身差距太大,加上斯蒂芬的管控太过严苛,甚至限制了贝拉的遗产继承权,除非她同意与父亲相中的人选结婚,单枪匹马杀进硅谷的宁一宵就是其中一个人选。
贝拉性格叛逆,根本不在乎遗产,哪怕冻结了所有钱都愿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但克洛伊拒绝了,认为贝拉众叛亲离的代价太重,承受不起,提出了分手。
秋天,贝拉亲自来到宁一宵的公司,开门见山地提出交易,她知道宁一宵需要新一轮的融资抵抗大企业的收购,而她也需要宁一宵成为她获取信托和遗产的钥匙。
同时,她也亟需一场轰轰烈烈的订婚宴,狠狠推克洛伊一把。
当时的宁一宵甚至还问:“你不怕她根本不在乎?”
贝拉自信道,“我怕她突然来抢婚,所以决定当天穿平底鞋。”
宁一宵始终不明白,贝拉为什么会那么笃定,笃定一个人真的爱自己。
至少他做不到,可能永远也做不到。
和贝拉来酒店宴会厅并不出现在他今天日程中,连卡尔都很疑惑,为什么他愿意耗费六小时的飞行突然从洛杉矶赶来纽约。
不过是因为前一天,熬了通宵准备和奥恰收购谈判的宁一宵,在公司茶水间听到下属的议论。
“之前好像说拒绝了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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