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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佳仪不由地想起了狗。
狗在跟主人相处时,体内分泌的多巴胺是情侣相处时的……多少倍来着?她记不大清了,反正是令人讶然的十倍有余,所以很少听到狗会抛弃主人,狼也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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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已久的少年亲王终于走入王殿,前去面见自己的长兄。
后殿窸窣,阴影中款步走出一个高挑健壮的男子。
他穿着一身华贵的欧式服饰,玄色衣摆,血红翻领,依稀分辨出些许哥特风格的影子。
不过并不是欧洲贵族男子那样,踩着白丝袜陪尖角小鞋,而是一双肃杀战靴,连腰间都挂着战刀,整个狼似乎冷沉着杀气很重。
可看再他的脸,和路西法同样的冷白皮肤,一双眉眼清俊舒朗,眸光坚定清明,竟隐有高雅寡淡的书卷气度。
伊比利斯沉默着看了路西法一会儿,灿金色的狼瞳澄澈透亮。
这狼人已经完全是人类的形态,没有狼耳朵,只有人耳朵,没有狼尾巴,甚至垂下去的手上,指甲都是圆润的模样。
“路西法。”低醇似大提琴的青年声音。
路西法笑:“王兄,好久不见。”
“长高了,也壮了许多,”长兄拍了拍他的肩膀,“晚上摆了家宴,给你接风洗尘。”
顿了顿,他又道,“今日你能重回故土,要感谢你四哥和六姐姐,海上多风暴,远航,也需要赴死的勇气。”
“晓得了。”路西法应,笑得爽朗英气。
狼族为表忠诚,会卧在狼王面前露出肚皮,任狼王检查生殖器,以确保没有私自交配怀孕,这是天性,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到了高阶狼人这,则是简化了许多,毕竟伊比利斯并没有兴趣看那么多公狼的鸟。
只是路西法,他被俘去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一个没开过荤的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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